一名90岁的老太太立下遗嘱,将自己的全部财产留给了与她无关的“教子”。为继承财产,“干子”状告老人家人
一名90岁的老太太立下遗嘱,将自己的全部财产留给了与她无关的“教子”。为了继承财产,“教子”将老人的家人告上法庭,要求执行他的遗嘱。那么遗嘱的内容是什么呢?涉及哪些并发症?这场看似诡异的遗产之争,从审判的结果来看,却透露出一场精心策划的遗产计算。
有意志的“干子”
要求独占老年人的资产
王夫人是该遗嘱的继承人。他家住上海,有四个孩子,名下有房产,还有20万多元的积蓄。 2023年12月,王女士病逝后,一名无血缘关系的男子出现,声称按照王女士的遗嘱合法继承王女士的全部遗产。该男子随后将王某的亲属告上法庭。 2024年4月,上海长宁区人民法院受理了该遗产继承纠纷诉讼。
徐力 尤文图斯综合法庭副庭长长宁区人民法院尼罗河家事案:死者王某,1932年出生,原告刘某、王某无血缘关系。正是王太太在养老院时认识的所谓“干儿子”。
本案原告刘先生在王先生去世后试图继承其财产。被告人为王某的亲生子孙。
那么刘先生是如何成为王女士的干儿子的呢?王夫人为何如此信任刘先生,愿意将自己的全部遗产交给刘先生?这要从王先生和刘先生见面前与王先生家人的日常互动说起。
长宁区人民法院少年家庭综合法庭副庭长徐力:本案有四名被告,包括王女士的三个孩子和孙子小林。小林的父亲达林是王先生最小的儿子,于 2020 年 9 月左右去世。王先生年轻时就离婚了。并与涉案的三个孩子相处不融洽,几乎没有接触。
长宁区人民法院少年家庭案件综合庭副审判员王晓英:2016年前后,大林的健康状况恶化,所以被安置在敬老院,时不时地探望。
即使在她的儿子大林将她送到寄养家庭后,王仍然能时不时地见到她的孩子们。然而三年后,达林的健康状况因一场重病而恶化。担心母亲的探望次数逐渐减少,以防止这种情况发生。
长宁区人民法院少年家庭案件综合庭副法官王晓英:2019年前后,大林因肺癌、糖尿病等并发症,身体状况恶化,不再去养老院探望王某。最终,达林于 2020 年 9 月去世。
这意味着王与他的接触较少自从他的儿子达林生病后,他的家人如果你一个人住在养老院,难免会感到孤独。这时,有一个人经常出现在她的身边。
长宁区人民法院少年家庭案件综合庭副审判员王晓英:大林病重时,王正在疗养院附近。他在治疗期间认识了刘,他们很快成为了朋友。母亲和上帝是相互宝贵的。
虽然刘自称自己学过中医,也经常帮助身边的人体检,但实际上他并没有成为一名医生的资格。刘先生和王女士是在2016年看病时认识的。见面的次数越多,王先生就越信任刘先生,并开始称他为大儿子。由于对刘的信任,王某让他去山东看望还在养老院的侄女。她所谓的“大儿子”刘先生也陪同她此行。
徐先生长宁区人民法院少年家庭案件综合庭副庭长李:2019年11月左右,王女士在刘先生的陪同下,以去山东探亲为借口离开敬老院。抵达山东后,两人看望了王某的侄女。
王甚至没有通知他的亲戚他的旅行。王离开疗养院大约一年后,他的孙子小林在探望时发现祖母离开了疗养院。
长宁区人民法院少年家庭案件综合庭副庭长徐力:2020年11月初,小林父亲大林葬礼结束后,他去敬老院寻找奶奶,却被告知王女士已经离开敬老院。
王先生自愿离开疗养院,没有办理正式的出院手续,而且由于只有儿子大林负责办理入院手续,院方我只有他儿子大林的联系方式。然而,达林去世后,医院失去了王亲属的联系方式。
长宁区人民法院少年家庭案件综合庭副审判长王晓英:当时的敬老院院长顾先生也是8岁,我0岁。当时没有留下任何文件,他也不记得细节。但据王先生回忆,他只说要去山东看望侄女,但并没有说不会回来,因此没有办理正式出院手续。此后,王夫人就再没有回来。达林接到了疗养院的电话,但达林当时可能已经病重或已经死亡,所以他们再也没有联系过他。疗养院没有其他家庭成员的联系方式,因此无法联系上他们。
直到小琳去养老院找她之后奶奶从医院得知,王某的家人也与她失去了联系。
老人不知道自己要去哪里。
孙子尝试了很多方法。
王太太去哪儿了?当你说要去看望家人时,为什么不告诉他们呢?他的孙子小林简直糊涂了。奶奶真的去山东探亲了吗?为什么它永远消失了?
小翎知道他在山东有一个表弟,但已经很多年没有联系了。听从奶奶离开疗养院时的话,她决定联系山东省的表弟来寻找她。小玲在父亲的遗物中找到了表弟的联系方式。对方称,王女士确实和一个姓刘的男子到家,但他已经离开了。他们一致认为,应该联系刘先生,了解老人的去向。
徐莉 长宁区人民法院青少年家庭案件综合科副主任rt:我表哥给了刘晓林微信,晓林多次试图透露自己的真实身份加刘为好友,但没有成功。表弟也直接通过微信联系刘先生,但没有任何回应,王先生的手机也始终处于关机状态。
从此以后,小琳就再也没有奶奶的消息了。那是2024年,小林收到法院传票。有人将他和他的家人告上法庭,要求他继承祖母王夫人的一切。当小林得知祖母去世后,刘提出继承她的财产。事实上,过去几年,王一直与刘住在山东省威海市,之后与家人失去了联系。刘萨:你是怎么想到起诉王先生家人的?
2025年2月,上海长宁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原告委托诉讼律师:第一项诉求请求是命令原告刘先生位于上海长宁区的一套房子,是死者名下的。第二项命令指示原告刘先生继承死者王女士名下银行存款和尾号为0058的现金卡余额21,192.76元。
原告刘向法院提交了视频证据,显示王女士于2023年11月在律师在场的情况下起草了一份遗嘱。
原告称,王女士于2023年11月2日在律师在场的情况下制定了遗嘱,王女士去世后,包括房屋在内的王女士名下的所有资产将由原告刘先生独自继承。
原告刘某称,王某生前与子女关系不好,独自住在养老院。刘先生和王女士自2016年相识以来,两人的关系迅速变得密切。王某被原告刘某收留,从大约2017年起一直与原告刘某住在一起,直至2023年刘某去世。王某尽了赡养老人的职责。时间王女士生前所立遗嘱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原告有权继承其全部财产。
男子是否故意切断老人与家人的联系?
被告认为,王的儿子大林负责照顾她的晚年。 2016年前后,王在大林的安排下搬进了疗养院,大林一生偶尔去看望她。
被告询问了庭审律师,被告小玲和敬老院院长刘主任、付主任询问了奶奶的前世以及原告的个人信息。获得的信息是,原告是一个没有合法职业、收入或行医执照的人。他从未承担起陪伴老人住院期间的责任。
同时,被告小玲指出,她一直没有放弃寻找奶奶,没有她是否愿意承担赡养她的义务。之所以后来联系不上奶奶,与刘脱不了关系。
被告依赖出庭律师:被告小林用父亲达林留给他的手机给奶奶打电话,但未能接通。他在网上找到了“Himawari”这个名字和“W”这个名字。我获得了 eChat ID 并添加了好友,但未获批准。上述证据可以证明被告小琳从未停止过寻找祖母的过程,而原告或王女士本人在视频中并不是这么说的。他的说法是“不为老人着想”,而视频中目击者关于他犹豫是否要承担赡养重担的说法显然与事实相悖。
小林认为,刘先生故意切断王女士与家人的联系。王先生在原告刘先生立遗嘱的情况下准备了遗嘱,该遗嘱应当予以考虑无效。 2014年6月20日,王女士在公证人面前立下遗嘱,将其全部遗产份额留给了孙子小林。因此,继承必须按照公证遗嘱进行。
被告还提出,已故王女士每月仍可领取1万元左右的退休金。原告刘某去世前一年左右,其银行账户被陆续提取20万余元。被告认为,该份额也应由王女士的法定继承人继承。
被申请人主审律师:我们也确认了老人个人银行卡余额的真实性,但要提醒法庭的是,按照最后一个月的缴费情况,老人每月的养老金收入为10342.1元。这笔收入成为老年人每月的养老金收入。我们希望原告能够提供长者每月赡养费的明细,并证明其已达到赡养义务。还没有花长辈的钱。
原告刘某称,王女士与他一起生活在山东威海时,他支付了她所有的日常费用。刘先生表示,他并不想要王先生的财产,但他像对待亲人一样照顾他,因为对方认他为“干儿子”。
如果事实如刘先生所说,被告认为与王女士存在所谓的“亲人关系”,多年来一直以亲戚的身份照顾她,不求任何回报。但王女士每月1万元左右的退休金以及多年来的积蓄到底去了哪里呢?
被告聘请了一名出庭律师。原告强调,在与老人同住期间,他履行了照顾老人的主要责任。从原告向法院提交的补充证据来看,老人每月的退休金应该在1万多元,加上他三年的共同生活收入。年应该是36万元。然而,老人去世后,余额只剩下两万元,所剩无几。王女士似乎代表刘先生支持他。
原告刘先生声称,王先生的养老金用于支付日常医药费,养老金并未用于日常生活费用。
争议的根源之一
涉案遗嘱是否有效?
庭审中,原告与被告就王女士于2023年11月订立的遗嘱是否有效、死者王女士生前提取的资金是否应由原告刘先生继承等问题发生争执。法院是如何判定的呢?谁应该继承王夫人的遗产呢?
争议焦点一:本案涉及的书面遗嘱是否有效?刘先生能否根据遗嘱获得遗产?
法院认为,本案涉案遗嘱系死者王女士受骗时所立。由原告刘先生主编。它没有表达您的真实意图,应被视为无效。这与刘某捏造自己身份的行为有直接关系。
长宁区人民法院未成年人家庭案件综合法庭副庭长徐力先生:首先请刘先生。某人捏造身份误导王女士。刘先生知道王女士随解放军南下上海,并跟他们学会了读书写字。国际和平缔造者的人格正是被塑造出来的。他声称自己没有恶意欺骗的想法并不令人信服。
原告刘声称,他没有告诉王女士自己是维和部队成员。王女士之所以把这个信息告诉别人,是因为别人这么说。法院没有采纳刘某的主张。同时,法院认为,即使如刘先生所说的信息不实,刘先生也有当他知道王女士被骗后,就有义务透露自己的真实身份,故意隐瞒真实情况也属于诈骗行为。
同时,法院认定,刘先生故意切断王女士与家人的联系,让王女士产生只能信任原告的错觉。
长宁区人民法院少年家庭综合法庭副庭长徐立:刘鹤带王某去山东农村,还换了手机号码。王某还拒绝了小玲等亲属的联系请求,并被实施人工隔离。这直接影响了王女士对其他家庭成员的判断,造成了只有刘先生可以信任她的误会。刘先生的弄虚作假行为直接影响了王先生立遗嘱的动机。
法官表示,从王女士立遗嘱过程的视频记录可以看出,王女士做出了这样的遗嘱,一方面是出于对刘女士的认可和同情,另一方面是出于对她其他孩子的失望和惩罚。事实上,这两种动机都受到了 Ryu 的不当影响。
长宁区人民法院青少年家庭综合法庭副庭长徐立先生:如果王女士知道刘先生冒充太平洋国际金融家的身份欺骗了她,而且她的孙子小林先生还在寻找她,王女士可能不会做出将全部遗产交给刘先生的决定。在遗嘱等单方民事法律行为中,强调意思表示人真实意思表示的,如果意思表示人的意思表示有欺诈或者其他行为,则该遗嘱必须被视为不是死者真实意思表示。
法院认为,赡养的依据不仅是血缘关系,而且是双方的意愿。老年人的生活必须得到尊重。法律规定,除继承人以外的受抚养人以外的人也可以获得大量继承财产,前提是受抚养人善意行事,并且老年人的意愿是真实和自由的。本案中,原告的协助是基于违法行为,法律不能基于部分“明显善意”就认定该行为整体违法。法院判决死者王女士所立遗嘱无效,原告刘先生不能据此取得王女士的财产。
争议焦点二:刘先生生前偷走王女士的钱能否作为遗产继承?
长宁区人民法院未成年人家庭案件综合庭副庭长徐力:关于押金,刘先生没有提供任何证据证明赠与事实,押金是在ATM机上提取的。蛰居族很常见。撤回awals 通常是在连续几天内分多次进行的。如果王女士想给刘先生钱,可以通过汇款或到柜台领取的方式进行。在ATM机上提取20万多元用于捐款,这显然不合理。因此,我们对刘先生所主张的捐赠事实不予认可。
法院查明,2022年11月18日至2023年12月22日期间,通过ATM机从死者王某的养老金账户中提取共计34.44万元。被告小林索要的22万元只是定期存款的一部分。法院认为,王先生的养老金收入足以满足其日常生活费用。原告刘先生声称,王先生的养老金用于自己的医疗和支持他人的生活,但他没有提供任何证据证明这一点。也没有证据表明王女士的钱有任何其他合理的去向。因此,被告人小林的主张若原告刘某尚有王女士留下的钱,则应予受理。
长宁区人民法院少年家庭综合法庭副庭长徐力:这部分刘先生应该退还。至于金钱部分,由于没有找到有效的遗嘱,因此只能按照遗产的合法分配来处理。
最终,一审法院作出判决,驳回原告刘某的全部诉讼请求。目前登记在死者王女士名下的财产,由被告小林根据其生前制定的公证遗嘱继承。死者王女士账户上的剩余存款和原告刘先生留在某处的钱均由被告小林先生继承。原告刘先生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 2025年7月31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作出维持原判的二审判决。句子。
长宁区人民法院少年家事综合法庭副庭长徐力:随着社会的不断老龄化,针对老年人的诈骗案件时有发生,老年人的辨别力较差,情感需求也较强烈。本案经仔细审查,明确认定欺骗老人所立遗嘱无效。基于非契约行为的依附关系不能作为继承的基础。这表明法律不容忍任何侵犯老年人财产的行为。这也对不法分子通过非法手段谋取利益的行为提出了强烈警告。



